推动旅游经济新策略 促进全国境内消费 预计提振GDP年增幅0.012%

本报讯(小朱编译)总理府副发言人拉德格劳披露,今天(2024年7月2日)在呵叻府举行的异地内阁会议通过了一项决议,承认按照财政部建议促进泰国成为世界旅游和支出中心的指导方针。
这包括两个办法: 1.停止进口免税店为销售而使用保税仓税收权益的指导意见。2.财政部初步研究停止进口免税店为销售而使用保税仓税收权益的停止效益和影响,对此财政部相关机构将跟进密切评估。
当日的内阁决议批准了该决议,并指派在经济、财政和社会层面上对效益和影响进行深入全面研究,包括财政部提出的相关法律:审议取消设立进口免税商店销售保税仓库的许可是否适当,对入境旅客在免税店购买的物品实行免税,促进消费,以及国内产品的使用情况,指定财政部指定审议实施此类措施的适当性。财政部对此进行了研究,发现:在取消位于机场到达大厅区域内向入境旅客展示和销售的入境免税店方面,目前,获准设立入境免税店类保税仓库的法人单位有3家,分布在全国8个国际机场,包括:素万那普机场、廊曼机场、清迈机场、普吉机场、合艾机场、乌塔保机场 、苏梅岛机场、甲米机场。据海关部门统计,2023年免税店进口免税品销售额总计30.2175亿泰铢。
财政部已经审议完成,可以概括如下:目前,对于通过国际机场进入的旅客,一般来说,可以购买符合以下条件享有免税权的产品:1. 进入泰国的旅客以个人或专业用途为目的而购买的物品,总价不超过两万泰铢。
2. 香烟数量不超过200支,或者雪茄或烟草每支数量不超过250克。或数种合计不超过250克,香烟数量不得超过两百支。
3. 容量不超过一升的酒类。对此拥有在入境免税店购买各种产品的权利将使得消费、购买国内商品的机会减少,因此财政部正在研究取消在进口免税店设立保税仓库销售的许可是否合适,包括对从免税店购买的商品实行免税,以及国内产品的使用情况。目标是改变此类进口免税店的消费额度,使其分散在全国范围内,产生效率并创造更多的整体经济价值。
至于实施办法,财政部已经审议了法律问题,发现海关总署第44/2018号关于免税店类保税仓库的标准、方法、条件的公告中有根据第21条、第22条有关于终止免税店经营权的规定,如果持证经营者不遵守或违反2017 年海关法、部级条例、公告、规则、命令、条件,则吊销或暂停在免税区经营业务的许可证,其他情况下没有终止权利的规定,但从事实来看,获准经营免税店的三家经营者已致函海关总署署长,愿意根据政府政策停止利用保税仓库的税收权益为免税店销售直至政府取消该政策。
此外,财政部审议后认为如果经营者愿意停止使用保税仓库的税收权益,则符合财政部改变免税店支出额度的在境内流通消费的原则,无需修改法律取消在入境免税店设立保税仓库进行销售的许可。
财政部研究过停止使用入境免税店保税仓销售税收权益的利益和影响,具体如下:
1.对外国游客消费的影响:外国游客在国内的消费增加,分散支出,广泛地消费国内产品和服务。如果进口免税店停止销售产品1年,预计每人每次旅行的平均旅游费用将增加约570泰铢。
2. 对泰国旅客消费的影响:泰国旅客可能会选择在原籍国购买更多免税产品,以替代或在国内购买更多同类型产品。
3. 对国内企业家的影响:拥有免税店的保税仓库经营者将失去在入境免税店销售产品的进口关税收入,但如果停止销售入境免税店销售产品1年,商店经营者和旅游业相关人员和杂货店就如同每年获得高达34.6亿泰铢的额外新流动资金,这创造了机会,将持续对生产、投资、就业产生积极影响。
4.对政府收入的影响:流动资金分配给更广泛的商店经营者,扩大了政府税收基础,尤其是所得税和增值税。
5. 对整体经济的影响:如果入境免税店停止使用保税仓库销售税收权益一年,预计将使GDP每年增加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