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交规拒不缴纳罚金恐将收到逮捕令!

本报讯(兔子编译)曼谷市警署发言人吉腊讪少将及副发言人尼提通少将就曼谷警署处理交通违规违法法案件问题进行说明。根据交通法规定,对于违反交通法规且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人,警方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对于屡次违规且拒不缴纳罚金者,将采取暂停发放年度纳税标识(年审)的措施,两次传唤后仍未缴纳罚款者,恐将收到逮捕令。

原因是在过去,发现大量违反交通法规,且逾期拒缴罚款的案例,其中包括一些属于屡次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和交通问题的行为,这些行为不断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及国家形象的损失。

因此,曼谷警察总部制定了执行此类法律的措施,鼓励司机遵守交通法规,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减少曼谷的交通事故和交通问题,此项法律措施将于今天起生效,执法具体程序如下:

1.交警按照1979年道路交通法规定向违规者开具罚单,开具罚单的形式分为两种:面对面直接开具;由摄像头检测到的违规行为,期限由法律规定。

2.违法者不缴纳罚款的情况,超出各类型罚单中规定的期限后,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将在15天内(从罚单到期日算起)以挂号信的形式发出不遵守命令的通知(警告卡),自警告通知发出日起15 天内视为车主或占用人已收到通知,且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缴纳罚款。

其中,在步骤1和步骤2中,违反交通法规者可以选择在全国各地警察局、泰京银行电子渠道、带有PTM符号的柜台机或以邮寄的方式缴纳罚款。

  1. 警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到期时,违规者还没有缴纳罚款的,陆路交通部们将发送信息告知并实施暂停发放年度纳税标识的措施,此外,相关工作人员将向违规者发出2次传唤,以提醒缴纳罚款,如果两次传唤后仍未缴纳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向当地法院申请批准签发逮捕令。
  2. 收到传票或逮捕令的情况将被视为已被警方起诉。将被指控犯有违反道路交通法第155条规定中的“任何无合理理由不遵守第 141条规定(逾期不缴纳罚金)罪”,将被处以不超过1000泰铢的罚款,进入到这一程序的违规者,必须亲自前往发送传票或逮捕令的警察局当面缴清罚款,不可以通过第2项规定中提到的各种支付渠道自行缴纳罚款。

5.逮捕令在刑事案件中的效力,一旦收到逮捕令,将被记录在泰国皇家警察的数据库中。警方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逮捕逮捕令中指定的被告,通过使用技术连接数据库。

如果逮捕令中涉及的人离开国境的,仍然将被逮捕且会遭遇各种困境,如下:

关于出行,

– 违规行为将被记录在可能影响职业的记录中,用人单位在招聘检查个人信息环节中将看到此人曾被发出逮捕令。

会直接影响个人征信问题。

  1. 被告人自行会见侦查人员或被逮捕后同意缴纳罚款的,该案件将被终止。

如果民众不确定现在自己是否存在逾期罚单的,可通过市民网上交通票务通道查询:https://ptm.police.go.th/eTicket/#/。特此通报,供民众知晓。同时请大家配合遵守交通法规,帮助减少事故问题以及因无视交通法规和缺乏法律意识而引起的交通问题,努力为泰国成为安全宜居的社会做贡献。欲了解更多信息,可以拨打交通管制和秩序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1197,或通过 Facebook和Twitter1197了解详情。

吉腊讪少将补充说,不缴罚款的情况非常多,其中有的人被开具了多达59次的罚单,可以追溯到1年前。请民众仔细查群看看自己没有逾期的罚单,逾期罚单数量多的违规者将被优先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