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部启动“医生猥亵患者案” 调查程序

本报讯(卡卡编译)5月10日,卫生部卫生服务支持厅厅长塔叻医师就女性患者前往诊所就医被医生猥亵一事表示,卫生服务支持厅已经派出了相关工作人员与医学委员会合作,对事件相关诊所进行了调查,相关调查结果将在1个星期之内公布。

同时,为了不再出现类似的猥亵事件,卫生服务支持司强调,医院的经营者需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服务,为服务对象创造最高的安全环境,特别是在完全封闭的病症检查区域,需要有除主治医生和患者在外的第三人在场,在就医期间进行看护和照料。

如果服务对象是女性,则需要让女性工作人员在场,不允许单独和男性工作人员共处,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以不符合卫生服务支持司相关规定立即采取行动。卫生服务支持司副司长帕努瓦表示,在上述情形下,如果被判有罪,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

1.警方处理的刑事犯罪行为。

2.根据《医院法》第34条的规定,医院、诊所经营者不根据专业实践的相关法律履行医院从业人员职责的,将被处以1年以下监禁或不超过2万泰铢的罚金,或两项并罚。此外还需要保持就医场所的干净、整洁、安全,否则将被处以1万泰铢的罚金,同时将根据第50条的规定暂时关闭医院,进行为期30天的整改。

如果人民受到私立医院的侵害,可以通过卫生服务支持司的热线电话1426进行举报投诉,以进行调查并对违法人员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