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批准调整27项汽车税 期促进电动车发展
内阁批准调整27项汽车税 期促进电动车发展
本报讯(小雨编译)2月22日,总理府发言人塔那功表示,在当天的内阁会议上,内阁批准了制定消费税税率的部级法规草案,改进了包括汽车在内的27种汽车产品的消费税,车税必须按照本条例草案中的税率征收,在政府宪报刊登次日生效,包括以下六种车型:
- 皮卡乘用车(PPV)是一种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和燃油动力汽车,从部级法规生效之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期间按10%的税率征税。
2.乘用车或10人以下乘用车,电动型电动汽车的税率为2%,不需要根据规则和条件的情况分为两个时期:部级法规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起税率将为8%-10%。
3.乘用车或10人以下乘用车,节能型国际标准车型(环保车)从部级法规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按14%的税率征税。从部规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气缸容量二氧化碳排放率和安全标准的安装按税率征税10 – 12%,如果不符合标准,则按乘用车或座位不超过10人的乘用车税率计算。
4.燃油和电力并用的双驾驶室皮卡,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自部规生效之日起按5%的税率征税。
5.电动汽车(Electric Powered Vehicle)分为2个时期:从部规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征收税0%的税款。从2026年1月1日到2035年12月31日,税率为2%,无需遵守规则的时期为,从部规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
6.燃料电池皮卡车按照0%的税率征收税款,分为两个时期:从部规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间税率为5%。
该法规也在2026年至2035年期间在其余21款车型适用,包括:
7.气缸容量不超过3000立方厘米的乘用车,分3个时段: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2030年1月1日,按照价值的13%-38%进行征税。不遵守规定的时间分为两个时期:2026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及2030年1月1日起按照价值的25%-40%进行征税。
对气缸容量3000立方厘米以上的乘用车,自2026年1月1日起,按50%的税率征税。
8.使用生物柴油燃料 (B20),气缸容量为250立方厘米皮卡乘用车(PPV),按照18%的税率征税,从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间,按16%-50%的税率征税。
9.由皮卡车改造的乘用车及带罩及风挡的底盘的皮卡车根据价值的2.5%-40%的税率进行征税,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25%的税率征税。
10.自2026年1月1日起,三轮车式以0%的税率征收税款。
11.自2026年1月1日起,除1-5项以外的汽车按50%的税率征收。
12.座位不超过10人的乘用车,分为3个时段: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8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2030年1月1日起按价值的13%-38%进行征税,不根据法规的时间分为2个时段,分别为2026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和2030年1月1日起,按价值25%至40%的税率征税。从2029年1月1日起,对气缸容量3000立方厘米以上的车辆,按50%的税率征税。
13.用作救护车用途的乘用车或10人以下的乘用车自2026年1月1日起按0%的税率征税。
14.乘用车或座位不超过10人的乘用车,混合动力汽车,分为3个时期,从2026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从2028年1月1日到2029年12月31日,从2030年1月1日起,税率为6%-28%,不根据法规的时间分为以下两个时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 12月31日及2030年1月1日起,征税的税率为15% -30%。气缸容量3000立方厘米以上的车辆,自2026年1月1日起按40%的税率征税。
15.油电结合的乘用车或10人以下乘用车,插电式电动汽车(Plug-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自2026年1月1日起按5-10%的税率征税。不根据法规的时间分为以下两个时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从2030年1月1日起,征收15%-20%税款。气缸容量3000立方厘米以上的车辆,自2026年1月1日起按30%的税率征税。
16.乘用车或10人以下乘用车,节能型对燃料电池(Fuel Cell Powered Vehicle)按照价值的1%征税。不根据法规的时间为,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价值的5%进行征税。
17.不超过250立方厘米的摩托车、三轮车按照2-4%的税率进行征税,使用发动机制造的乘用车尺寸不超过250立方厘米的摩托车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4%的税率征税。
18.车重不超过4000公斤的皮卡车在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按3-5%的税率征税。
19.车重不超过4000公斤使用生物柴油燃料的皮卡车(驾驶室后无剩余空间),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 31日按2-4%的税率征收税款。
20.车重不超过4000公斤的皮卡车(驾驶室后有座位),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 31日按2-4%的税率征收税款。
21.四门皮卡(双驾驶室),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 31日按8-13%的税率征收税款。
22.使用燃油的四门皮卡车自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 31日按6-12%的税率征收税款。
23.电动车自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 31日按0-2%的税率征收税款。
24.燃料电池汽车自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 31日按0-1%的税率征收税款。
25.以用于研究、开发或测试从未在市场上销售过的性能为目的的生产车或进口原型车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0%税率征税。
26.从2026年1月1日,第15条至第25条以外的其他类型的车辆应按15%至50%的税率征税,同时考虑到气缸容量、二氧化碳排放率。
摩托车有4类改善消费税征收结构,包括:
1.电动车类别通过电压来考虑,自2026年1月1日按照0-10%的税率征收税款。
2.使用燃料能源的类别按4-25%的税率征收税款。
3.以研究、开发或性能测试为目的的摩托车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0%的税率征收税款。
4.第1-3项以外的摩托车分为2个时段: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及2030年1月1日起,按照25%-30%进行征税。
“总理还敦促采取税收措施,这有利于投资和技术转让,以提高泰国汽车工业的水平。除此之外,根据泰国的战略,总理还鼓励企业家改进发展现代技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支持使用清洁能源,保护环境。”塔那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