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长阿努廷签署“大麻自由化”公告

本报讯(卡卡编译)2月8日,副总理兼卫生部长阿努廷主持签署“将大麻从第5类毒品名单中解除公告”仪式,该公告将在宪政公报披露之日起120天后正式生效,这也意味着届时泰国普通民众可以在家中不限数量“自由”种植大麻。

在经过预防与打击毒品犯罪委员会(肃毒委)的评议后,卫生部长正式签署《“第5类毒品名单”公告》(2022年),大麻及火麻在该公告中被除名。

阿努廷表示,此次签署该公告也是在发出一个信号,说明泰国已经开启了大麻自由化的历史新篇章,是一个需要大家达成共识的重要转折点,以向正确的方向前进。必须要强调的是,大麻在疾病治疗方面是十分有益的,目前我们正在推动泰国人民种植大麻,以进行疾病治疗,在医疗方面做出贡献,可以用作贸易,大麻将与其他的草药没有分别。但是在早期要有适当的控制过程,因为必须要有一个适应过程,过去一直将大麻认作是一种毒品,因此我们需要尽量减少人们的偏见,当大家见到大麻的益处的时候,就会专注于将其使用到有益的方面去。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大麻提取物的规范使用重点将放在医疗、研究、工业、产品生产等方面,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同时不违反泰国与国际组织的条约和国际条约,对于大麻的本次解禁,将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法律内容将包括种植、医疗、自身治疗和产品生产等,以提高经济价值和科研价值,希望人们能够更加容易贴近和制作。”阿努廷表示。

此外,他还补充道:“该公告将在政宪公报发布后的120天生效,公告规定只含有0.2%THC(四氢大麻酚/大麻素)的大麻提取物是毒品,除此之外的产品就可以用作其他身体治疗方面或创造收入,为确保没有人滥用大麻,已经向国会主席提交了《大麻/火麻条例》法案。国会主席认为该法案涉及金融法规的相关规定,应转呈给总理批复,以保证不出纰漏。过去总理已经听取了相关的报告,时也做出了支持的表态,因此对此应该也是同意的。”

当被问及当120天的时效过去,同时法律已经生效了,是否可以在家种植大麻;当在120天的限定时间内,是否可以种植大麻时,阿努廷表示,在120天缓冲期之内并不禁止种植,但需要7个或以上的人员组成社区企业,并提交申请;但当120天之后法律生效,就可以在家中自行种植了,同时种植数量可以超过6株。但是进行大麻种植的居民必须要对大麻的种植情况进行报备,不论种植多少株都必须在监管范围内,不允许用作违法用途,毒品法对其的效力还是很大的,因此必须要将其用在有益的方面。”

“当政宪公报的公告时效超过120天之后,居民就可不限数量地种植大麻了,但是必须要进行报备,为了给人民提供便利,我们将以数字化的形式对其进行监管,根据《大麻法》的规定,大麻的用途仍旧只限定在医疗卫生方面。”阿努廷表示。

当被问及学者们表示若发现THC含量高于0.2%的产品时,应该如何进行管控时,阿努廷表示这将被视为是假冒伪劣产品,是绝对违法的。各种走私和进口的行为都会有人进行检查,但是我们的产品不需要担心,因为我们将真的产品做出来了,由于过去这类产品被列为毒品,因此需要走私才能得到,但是现在要披露的话必须在法律条款的规定范围之内,因此并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