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毒香肠”工厂 现场画面令人作呕

本报讯(卡卡编译)2月2日,食药监局副秘书长威提医师透露,消费者保护协会、食药监局及受害者所在府治政府一致认为在春武里府可能有非法生产团伙,因此春武里府公共卫生办公室与消费者保护协会联合执法,深入春武里府的目标工厂与该企业的所有者Raktawee Khunpaeng女士见面。

经查,该生产工厂未经注册许可就生产肉类食品,如香肠、肉丸、越南香肠等,到达现场的时候工厂没有生产产品,但是发现了放在冰箱中等待出售的成品,据工厂所有人描述,该工厂确实生产了新闻中所报道的香肠,但是新闻一经爆出后工厂便暂停了生产。在发现的香肠和各类产品上均未发现食品生产许可号,也就是生产程序不当,而生产场所也不符合GMP卫生标准,只获得了16.6%的分数,缺陷较多。

“对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调查,由于工人在生产的时候没有对亚硝酸盐进行严格的称重、测量就对其进行了添加,因此造成了产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超标。”Witit表示,目前已经查封了相关工厂并冻结了所有产品,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沙目沙空府是食品向全国售卖的中转站,但是目前还没有发现其生产的分工厂,但是工厂的生产时间还是很长的。

经查,该工厂拥有11马力和8名员工的生产力,还没有达到工业部法律规定的工厂标准,同时不符合食药监局食品注册资格。对此相关工作人员列出了3项问题,分别为:1. 生产现场未通过GMP生产标准,须罚款1万泰铢;2. 错误使用标签,没有通过食药监局许可,须罚款3万泰铢;3. 若在产品的化学物残留检测中发现亚硝酸盐、苯甲酸和食用色素过量的情况,将被处以生产销售不洁产品罪,将面临2年监禁和2万泰铢的处罚。

现在已经要求各府治的公共卫生办公室考察,发现了更多的相关生产工厂,同时也在对其进行生产溯源,从产品的外观来看可能很难看出产品异样,但希望大家可以看向产品标签,该类产品多数情况下会标明香肠种类,有演示图像,但没有徽章或序列号。请大家购买生产来源可靠的产品或食品,若遇到不符合生产标准的保健品、食品等,可拨打食药监局热线电话1556或向各府治的公共卫生办公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