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民就修改三机场高铁合同达成共识

本报讯(小鱼编译)EEC政策办正在讨论修改与连接三机场高速铁路合资合同,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正大集团要求分期支付超过100亿泰铢的机场捷运轻轨(Airport Rail Link)管理的转让费,并尽快寻求财政部批准具体支付方式,根据双方协商,目前有两种方案,支付期限分别为6年和10年。

1月19日,连接三个机场高铁合同执行委员会会议上,EEC政策办、泰国国家铁路局(SRT)和以正大集团为主要股东的Asia Era One公司作为特许经营权获得者出席会议,会议决定接受私营部门关于支付机场捷运经营权转让事宜修改合同条款的提议。

据悉,因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造成的影响,使用机场快线的乘客已大幅减少,私营部门受到应收收入减少,因此同意修改投资合同,修改部分集中在机场捷运运营权费支付方式上,原来的规定是必须在10月24日必须全额支付,共计超过100亿泰铢的权利转让金额。

但当天的会议仍无法就以何种形式修改达成一致共识,即支付费用的时间框架,分期付款应分为几期。因此,会议决定请相关方抓紧向预算局查询,并在2月初再次讨论,然后尽快向内阁提交一份新合同,以备内阁3月份审议。

按照目前的讨论,合同修改有两种方向。正大集团方提议,协商分10期付款,为期10年,联营体方愿意为此支付更多利息。

第二种方案,根据国家铁路局 (SRT) 提议,款项分6期支付,为期6年,支付比例将分为阶梯计算。第一年支付5%,第二年付7%,第三年付10%,第四年付10%,第五年付10%,第六年付其余约67.7% 并按照净现值(NPV)支付利息。总支付金额将达到117亿546.3万泰铢,比原方案高出约103437.3万铢。

对于上述提议,联通三机场高速铁路合同管理委员会会议认为,“私企提出的分10年支付的付款期限太长,可行性不大。而是否可以分6期,共6年支付也还未确定,还要等待财政部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