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公报公告 紧急状态法延长至明年131

本报讯(小鱼编译)11月30日,政府宪政公报网站发布(第15次)全国范围内延长《紧急状态法》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告指出,过去一段时间来,新冠肺炎疫情有逐步缓和的趋势,为公民接种疫苗计划能持续、全面实施并达到既定目标。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公共卫生系统防疫监控与经济恢复措施同步推进实施,以促使经济逐步复苏,特别出台了开放国门政策。然而,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许多国家的再次大流行,尤其是欧洲国家。另外,还出现了比德尔塔毒株更具传染性的奥密克戎(Omicron)毒株,使疫情变得更加严重。此外,泰国正在进入寒季,这是病毒感染的高发期,并且在新年期间将有大量的人员聚集和旅游活动。

此外,泰国经济复苏使边境地区的非法入境问题更加猖獗,因此,为了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的健康保障,有必要保持采取措施来控制和预防疾病的传播。根据《公共行政紧急法令》(2015年)第5条,巴育总理根据内阁会议2021年11月30日的决议,再次宣布在全泰国范围内延长紧急状态法实施期限。同时,南部边境府治的严重紧急状态仍同时维持。

本次延长紧急状态法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