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公布管控大麻种植场所规定

本报讯(叶子编译)近日, 政府公报网刊登了麻醉品管制委员会关于2021年管控大麻种植场所的公告。公告中写明关于申请授权和生产许可、出口、分销及持有大麻的相关规定。

2021年8月24日,麻醉品管制委员会发布了以下公告:

公告规定,种植大麻的被许可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大麻种植:1.在封闭的环境(室内)中种植,可控制室内的光、温度、湿度、氧气流通和二氧化碳气体。2.在半开放式系统(温室)中种植,在和其它类一起种植中可使用自然光或来自人造灯泡的光来控制环境的温度。3.在开放式的系统(室外)中种植,可以在室外种植场所中种植。

公告还规定,种植大麻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备和管制大麻种植的场所:在场所方面,应当根据以下要求执行:1.出示具有编号和地址的许可证(大麻1)。2.出示房屋建筑或室外种植的图纸。3.进出口通道应当使用坚固和耐用的材料制成,防止无关人员的进入以及考虑到火灾情况,限制进出人流量。4.如果要修改建筑的框架,必须得到建筑管制法等相关法律的许可下。

在安全防护方面,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执行:1.在种植的区域内也包括进出口门的周围安装监控摄像头。2.控制外部人员的进出,安装锁或人员进出系统的电子产品并设定有权获得进入该场所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