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迈4个旅游试点区实行“无新冠设置”

本报讯(小鱼编译)11月7日,清迈府府尹巴尊签署了清迈传染病委员会第234/2564号关于在旅游试点地区(清迈直辖县、堆道县、湄林区和湄登县)放松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措施的命令。

该命令要求,服务场所、类似于服务场所的经营场所,如娱乐场所、酒馆、酒吧、KTV、按摩院、游戏店、商场、网吧、游乐园和水上乐园,托儿所包括幼儿发展中心特殊儿童护理中心或其他为儿童提供福利的机构,除了医院的托儿所或已获准作为常规过夜业务的托儿所均继续关闭。

可以开放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各级/所有附属机构、百货公司、购物中心、社区商场、酒店、展览中心、会议中心、展览场地、美容院、纹身店、保健机构、水疗中心、泰式按摩、公园、运动场、水上活动游泳池、户外公共游泳池、体育场馆、健身房或健身活动的场地,包括用于体育赛事的场地或体育场馆。以上场所必须遵守政府规定的疾病预防措施,即“无新冠设置”措施(Covid Free Setting)。

电影院、剧院可以在正常时间开放,但不要在期间吃东西或喝饮料,并且必须严格遵守清迈传染病委员会规定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