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庭裁定派汶“改投”巴党不违宪

本报讯(南云编译)10月20日,宪法法庭就原人民改革党党魁、名单民代派汶解散自己的政党,而自己在随后申请加入巴差叻力量党是否违宪一案作出判决,裁定派汶的做法并不违宪。派汶也因此并未失去民代身份。

宪庭的判决认为,人民改革党的解散按照该党制定的章程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该党的执委表决通过解散政党的决议也符合规定。该党在解散时给出的理由是由于多位执委辞职,使得该党缺乏必要的人员支持,无法继续运营下去,故决议解散政党。中央选举委员会审议后批准了该党解散政党申请,并在宪政公报上予以披露,因此该党的解散是合法合规的。

此案由民会60位民代联署提出申请,并由国会主席代表提交宪庭裁决。联署民代指控该党解散政党有其它隐藏的意图,对此,宪庭认为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这一指控。

宪庭还认为,中选会在2019年9月6日宣布该党正式解散后,使得被告人面临着失去民代身份的风险,但法律为了防范这一风险,规定政党解散后,其成员可以在政党解散当天起60天内申请成为其它政党的成员。本案中被告是在政党解散当天申请加入其它政党。

另外,联署民代指控本案被告并不是新加入政党的民单民代候选人,所以无法担任巴差叻力量党的名单民代。宪庭认为,宪法中关于名单民代获得的规定,只适用于选举期间及选举前,而本案中的情形发生在选举以后。另外,被告人本身已具备民代身份,宪庭认为不适用宪法第101(10)条款、第90条款及91条款第5段规定,而判定其失去民代任职资格。

对于宪庭的这项判决,前中选委委员颂猜认为,尽管派汶被裁定不失去民代资格,其行为属于合法的,但确实“符合法律的原则,但严重损害政治系统”。因为有此判例在先,未来将会出现更多大党兼并小党的事件发生,而且也都是合法的。这项判例也势必成为泰国政治的又一个标准。

在宪庭的裁决出台后,泰人民道德党名单民代披彻表示,中选会已于8月9日通过决议,同意解散泰人民道德党,目前正等待宪政公报披露相关的消息。自己已经与巴差叻力量党秘书长探玛纳进行过沟通,不日将加入巴党。而宪庭对派汶案件的裁决,也让自己放心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