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延长药物及医疗器械进口税减免时间

本报讯(pp编译)税务局将从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延长对捐赠的药品,医疗用品和医疗器械的进口免征增值税的时间。

财政部长阿空透露,内阁批准了扩大税收的措施以支持针对公共慈善机构捐赠的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药品,医疗用品和医疗设备的进口。 免征进口给政府医院的用于治疗,诊断或预防新冠肺炎的用品(包括药品,医疗用品和抗COVID-19医疗设备)的进口增值税。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捐赠,将用于支持和激励私营部门与政府合作,共同解决新冠疫情爆发。

税务局局长 Ekniti Nitithanprapas先生说,财务部意识到解决目前第3次爆发的新冠疫情的重要性。 为了有效解决新冠肺炎爆发,税务局提议内阁批准根据《税收免税法典》发布的皇家法令草案。延长税收措施的期限,以支持药品,医疗用品和抗医学装置的进口(用于社会慈善捐赠)。

对用于治疗,诊断或预防COVID-19的进口产品免征增值税,例如捐赠给政府医院、政府机构以及财政部长指定的公共慈善机构或组织,药品,医疗用品,医疗设备,包括免除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的捐赠物品增值税,产品成本不得在公司所得税计算中作为支出扣除。

适用于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同时符合税务局局长的相关规定和条款。

以上都是为了公益慈善捐款,从而延长进口抗冠状病毒的药品,医疗用品和医疗设备免税期。从2021年2月28日结束之日起,税务局认为它将帮助激励私营部门与政府合作,共同解决新冠肺炎的爆发,而这一举措将有益于人民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