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将向因不可抗原因失业社保人群提供补助

本报讯(南云编译) 劳工部社会保险办公室秘书长托萨蓬28日介绍,在曼谷宣布因防控新一轮新冠疫情而临时关闭多类经营场所和行业后,社保局将对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失业社保人群提供权益支付。

托萨蓬指出,随着曼谷市新冠疫情的加剧,政府宣布临时关闭了35类业务,停业期为4月26日至5月9日,以防控新冠疫情。这些措施直接使得企业及缴纳社保的雇员失去收入,劳工部长对此问题特别关切,下令社保局尽快提供救助,并按照社保条例有关因传染病造成的不可抗拒因素而失业者补偿的规定提供补助。

托萨蓬表示,按照社保条例第33条规定交保的雇员,须满足过去15个月内缴纳社保金足6个月才能因失业、停业,或因为必须接受隔离观察而停工的情况才能获得补助,或者企业雇主根据政府要求临时停业或部分停业,以助防控疫情,而员工在此期间没有获得薪资。上述情形每日可以按照日薪50%的标准获得补助。获补助时间以隔离时间或企业临时停工时间为准,但累计不得超过90天。

新冠失业补助的领取,社保局规定雇主和雇员按照以下渠道申请:1.投保人填写申领补助社保局2-01/7号表格(可在社保局官网下载),填写完后交给雇主,表格上必须正确填写电话号码,银行账号。2.雇主需先在社保局电子政务服务系统提交企业信息并提出申请,除了填写上述表格外,如果是政府下令停业或采取隔离措施的,还要附加停工/隔离证明。之后,收集好员工的申请,并在3天内提交到企业所在的社保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