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审议确定5万公民联署可发起公投

本报讯(南云编译) 4月7日,国会联席会议审议公投法草案,并通过5万名公民联署可以发起公投的规定。尽管反对党派大部分人反对,并认为发起公投只需要1万人联署即可,但在投票环节仍然未获国会采纳。

由于有内阁部长确诊新冠肺炎,当天泰自豪党61位民代均未出席会议,民主党也有部分民代缺席,但国会会议仍然按计划召开,并由国会主席乃川主持当天会议,审议此前积压的公投法草案。

在就公投法草案第11条第2款有关公民联署发起公投门槛问题进行辩论时,远进党民代纳塔邬认为草案中的规定应该进行修正,因为5万人才可以发起公投的门槛过高,因为如果对比以联署方式推动修订其它法律法的规定,只需要1万人即可,因此公投法也应该与此项适用。另外,就算要1万人联名已并非易事,因为最终是否要公投还要经过内阁批准,因此联署门槛应该调降至1万人才是最适宜的,这也能让民众能直接学习、参与民主程序。

草案审议小组委员会少数票代表、为泰党民代初萨也赞同上述说法,并对草案该条款规定持保留意见。他指出,公投草案中有关联署发起公投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只是发起修宪公投,而是对于地方上的一些事务也可以通过发起公投的方式进行。而且公民联署发起公投,也并非意味着就一定可以启动公投程序,因为只要内阁不同意就无法进行,因此1万人足矣。

草案审议小组委员会多数票方代表、上议员彻伦猜则强调公投联署门槛应设置在5万人才合适,因为无论是从国内的研究,还是国外的经验来看,公投联署的门槛越低,所带来的问题越多,矛盾分歧越大。而一旦出现分歧,各方都会考虑选择发动联署,征集名单要求公投。

最终,国会投票表决中,以347票对151票,1票弃权,2票未投的结果通过草案规定,维持5万人联署才可以发起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