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定示威首领帕里扰乱法庭秩序罪成立
法庭裁定示威首领帕里扰乱法庭秩序罪成立
本报讯(南云编译) 叻差达刑事法庭22日对示威首领帕里(企鹅)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一案作出宣判,认定帕里犯罪事实成立,判处1个月监禁,鉴于自首表现,改为羁押15天。据报道,帕里自上周宣布绝食以来,体重正以每天一公斤速度骤减。
帕里因涉嫌违反刑事法第112条“冒犯君主罪”及在去年9月19-20日的非法示威集会中违反多项法律规定而被起诉。3月15日法庭对该案传唤证人,期间帕里在法庭上有不文明举止,并在审判法官问询时与法官对峙,要求当天宣读其发表的声明。在遭到法庭拒绝后仍不听从规劝,甚至站到椅子上大声宣读,造成法庭内一片混乱。
之后,刑事法庭办公室主任以干扰法庭秩序罪对帕里提出起诉。在22日的审讯中,帕里坐在轮椅上,由3、4名监狱工作人员和部分医护人员陪同出庭。由于绝食抗议多天,帕里看起来精神有些萎靡,不时还要吸一下鼻通。帕里在站起来回应提问时,还需要监狱工作人员搀扶。
在自诉阶段,帕里仍然拒绝认罪,并从苏格拉底被处死,讲到伽利略因否认地心说而被监禁,结果被审判法官打断,要求只阐述与案件指控有关的回应。之后帕里认为自己尚未审讯定罪就被拘押,并2次被拒绝保释所以感到压抑,当天做法只是发泄胸中的闷气,并非故意干扰法庭。后法官批准展示当天厅内的录像情况,律师与帕里商量后表示自己的当事人承认所发生的事实,但坚持只是因为未获保释而压抑所致。
之后,法庭经过2个小时的合议,宣布判定帕里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成立,应判处1个月的监禁,但鉴于被告认罪对案件审理有益,故核减一半刑期为15天。再考虑到被告年龄、教育等因素,加上所犯罪行最高量刑不超过3个月,且被告也未因类似罪行被判处有罪,故最终核定处以拘留15天,代替入狱服刑,即日起执行。
之后,身负“冒犯君主罪”等多项指控的帕里再次被狱警押回曼谷市特别监狱羁押。
另据帕里的母亲介绍,家人仍然获批准入监探视,但自上周帕里宣布开始绝食抗议后,现在体重正在以每天1公斤的速度骤减,使得身体变得非常虚弱,并出现焦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