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亿橡胶手套贪污案三人涉违法

本报讯(小雨编译)据泰媒报道,调查委员会与商务部常务副秘书长对前公共仓库署主管Roongroj Putthiyawat及非法购买价值1,125亿的5亿盒橡胶手套进行调查,公共仓库署已经向橡胶手套的制造商Guardian Gloves公司支付了20亿泰铢的定金。近日,公共仓库署向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调查结果,包括将审讯结果提交至副总理兼商务部长Jurin Laksanawisit先生审议。

经过调查,在公共仓库署行政级别8中有2人与Roongroj一同行动,并发现有如下举动:利用权利通过了橡胶手套的购买项目。根据规定,如果在购买商品时,如果购买金额超过了主管的权力范围,那么公共仓库署可以自行批准,如果金额超过2500万泰铢,但不超过5000万泰铢,则需要得到公共仓库署主席的批准。但是在此事件中,虽然已经支付了20亿泰铢的定金,但是Roongroj完全没有将此事提交给上级审议,除此之外,甚至没有在向董事会提议购买的情况下利用职权,签署了手套购买合同。并且这还是一份吃亏的合约,一般情况下,在签订合约当天就必须把保险交付给公共仓库署,但是与Guardian Gloves公司签订的合约中,不仅要提前3天支付定金,保单还无法立马交付,这导致公共仓库署在收到合同保单之前就先支付了20亿定金,并且橡胶手套的交付日期也没有进行规定。公共仓库署表示,在购买商品之前,必须制作一份报告交由上级进行批准,但是本次购买并没有得到批准,因此成立了纪律审查委员会,并下令在30日之内完成,如果发现有纪律违法行为,将再成立一个委员会以考虑惩罚方案,但公共仓库署可能会发布命令暂停工作,直到刑事审判结束。

对于上述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不履行职责或有贪污行为的,处以1-10年有期徒刑或2,000-20,000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根据《1956年刑法》第151条规定,官员行使职权时有贪污发生,危害国家的,处5至2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2,000-40,000泰铢的罚款,第157条规定:不当或不诚实地履行职责的将处1至10年的监禁或处以2,000至20,000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