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拉蓬“冒犯君主罪”成立 获刑4年半

本报讯(言之编译)1月18日,叻差达刑事法庭宣布对西拉蓬涉嫌“冒犯君主”一案作出判决,裁定西拉蓬在巴差泰网站上以诗歌、卡通等形式发布的内容已构成冒犯君主罪,判处4年6个月监禁。但在此前,西拉蓬已经被拘押达4年11个月18天,故无需再服刑。被告人表示将继续上诉,并将在案件定谳后向公众公布相关细节。

据悉,在2009年5月7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西拉蓬以“隆是拉”的笔名,持续在巴差泰网站上以诗歌、卡通画的形式发布内容。这些内容存在引导民众不尊崇皇室的主观故意,涉嫌构成“冒犯君主罪”,之后当事人拒绝认罪。

刑事法庭审议相关证据后认为,被告人违反刑法第112条,以及电脑法相关条款的要件成立,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多个法律条款的规定,故从严判处西拉蓬有期徒刑6年,但由于被告人的表现有利于案件审理,故减刑四分之一,最终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其余指控均予以驳回。

但实际上在2014年7月2日至2019年6月11日期间,西拉蓬一直被收押在狱中,为期4年11月18天,已经超过应服刑的期限。因此西拉蓬将不再被羁押收监,也不需要申请保释以上诉。

对此,西拉蓬当天表示自己仍然会上诉,自己的目的是通过法庭抗争来披露事实真相,并籍此向公众公开相关情况。他说,尽管案件上诉期间很多话还不能讲,但相信未来案件指控的每一页,每一个字都会向公众公开,以作为以刑法第112条“冒犯君主罪”给人定罪的一个案例。也想通过此案让世人知道,刑法第112条成为当权者用来打击异己,特别是反对政变者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