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旅游局局长受贿案 法院维持原判


本报讯(橙子编译)11月16日,前旅游局局长受贿案判长期监禁再审中维持原判,最高法院曾于去年5月判处前旅游局局长Juthamas有期徒刑50年,判处其女儿吉特索有期徒刑44年。该案始于2015年,两人被起诉称收受贿赂,对方以换取组织2002年至2007年国际电影节的合同。吉特索通过在几家外国银行开设帐户来帮助她的母亲接收赃款。经调查,这些账户共收入赃款5340万泰铢。
2017年5月,中央刑事法院下令没收所获得的赃款。此次法院维持原判,前旅游局局长Juthamas有期徒刑50年,但将吉特索的刑期从44年减为40年,认定她没有参与2007年电影节的贿赂活动。两人被关押在中央妇女惩教所,且均被拒绝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