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讨论“进步团”拉票是否违反政党法 塔纳通等人泰南拉票遭示威者围堵驱赶
十一月 12, 2020
中选会讨论“进步团”拉票是否违反政党法 塔纳通等人泰南拉票遭示威者围堵驱赶
本报讯(言之编译) “进步团”主席塔纳通11日在泰南遭到保皇派示威者的驱赶,对此,中选会表示塔纳通随时可以举报要求逮捕违规者。不过中选会委员当天商议,讨论进步团近日帮助各府候选人拉票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据悉,“进步团”主席塔纳通11日在南部洛坤府帮助当地候选人开展地方议员及行政长官选举拉票时,所乘坐的车辆遭到黄衫人的包围和驱赶。黄衫示威民众拿着扩音器,高声驱赶塔纳通。还有人直接用手中的旗杆砸向车身。
近期,进步团不停在各地展开活动,为府级地方议员及府级行政机构主席选举候选人站台。对此,中选委10日会议中专门就此进行讨论,以确认“进步团”塔纳通、比亚布、帕妮卡等人的助选行为是否已经违反《政党法》。
部分中选委员认为,进步团的活动,多项事实已经证明在从事类似政党的活动。中选会办公室也接到保卫泰国宪法机构秘书长诗素挽的举报,要求对进步团的活动进行调查,并提交中选委审议并作出处分。
据报道,类似案件一般由中选会办公室进行证据收集,并讨论可能涉嫌违反的相关法律规定,之后上报中选委会议讨论。之后中选委再授权政党注册官根据政党法第7条,传唤相关人员前来解释,或递交书面说明文件进行说明。
根据宪法附属《政党法》第111条规定,任何超过2名以上的人员从事政党性质的活动,或从事行为被认为是政党互动,但没有注册成为政党,可以处以不超过3人以上监禁,罚款不超过6万铢的处罚,并可以向法院申请下令剥夺违法者政治权力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