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庭裁定远进党1民代失去任职资格

本报讯(言之编译) 宪法法庭28日就多个政党64位民代涉嫌持有媒体企业股份,恐面临失去民代资格案件作出裁定。执政党联盟的32位民代无一人被剥夺民代资格;反对党32人中,远进党女民代坦娃琳被裁定存在持股媒体企业行为,依法裁定失去民代资格,其余民代也不存在持股媒体企业情形。

当天,宪法法庭宣判,国会主席根据宪法第82条有关民代任职资历的规定,提出由宪庭根据宪法第101(6)条款、98(3)条款裁定执政党32位民代、反对党32位民代是否存在禁止情形,并是否应依法剥夺民代资格。

宪法法庭审议认为,32名联合执政党民代中,派洛、乍都蒙空亲王、颂杰等3人已经失去民代资格,所以取消对3人的裁定申请;其余29人中,经审议认为,无民代持有媒体企业股份,不存在经营媒体业务的情况。

反对党的32位民代中,原前途党执委蓬萨功、昌喃、素叻猜等3人已经被法庭裁定失去民代资格并被禁止从政。余下的29人中,法庭审议认为28人无持有媒体企业股份,不存在经营媒体业务的情况,只有原来前途党名单民代,后转至远进党的女民代坦娃琳持有HEADS UP 制作公司、AM FINE 制作公司的股份,而这两家公司从事与电影、广告、演出等有关的经营活动,属于传播信息、新闻,面向公众传播信息业务。

另外,宪法法庭的调查还发现,在2019年7月31日2家公司的股东大会中,有提及坦娃琳转让股份给他人的行为,而当时此案已经诉至宪法法庭。尽管两家公司在向商业部提交的股东大会记录中表示坦娃琳的股份已经于该年1月11日前就完成转让,但由于上述公司的股东大会一般是在4月份举行,这次7月份举行的会议存在异常情况。而且如果坦娃琳早已经转让股份,应该在4月份的报告中就会有说明,当时此案尚未诉至宪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