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批准举行全国76府行政机构主席选举

预计在12月份内进行投票 其它级别地方选举安排在明年

本报讯(言之编译) 总理府发言人阿努差透露,6日召开的内阁会议批准启动地方选举,并同意首先举行全国76个府的府级行政机构主席选举。而其它的曼谷市长、地方议员、乡镇级行政官员选举,则只能安排在明年举行。

阿努差表示,之所以同意首先举行府级行政机构主席选举,主要是因为全国多个府该机构职务本应在2018年5月份就任职届满,但一直未能举行选举。另外,现在府行政机构选举的准备方面,内政部和中选会都已经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内政部方面,已经完成了各府人口情况的摸查并制表,同时还对人口低于25人的村庄进行合并选区。中选会方面,已经对地方选举委员会进行过多轮培训。

他介绍,内阁会议通过后,将通报中选会,并由中选会敲定具体投票日期。根据规定选举投票日起不能超过内阁批准后60天。

巴育总理当天在内阁会议结束后表示,内阁批准并公布府行政机构主席选举规则后,预计可以在12月份内进行投票。这也和政府之前编列的预算相吻合。至于其它级别的地方选举,只有安排在明年举行。他表示,对于本次地方官员选举,自己希望能得到诚信、透明,经得起监督的人员来管理地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