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庭受理指控示威学生涉颠覆君主立宪制案

本报讯(言之编译) 宪法法庭16日宣布受理纳塔蓬指控学生示威首领8月10日在法政大学举行的示威活动涉嫌推翻君主立宪制一案,并责成3名作为被告的示威首领在15天内向宪庭作出解释。

据悉,法律专家纳塔蓬于本月16日对外公布其向宪法法庭提出告诉的细节。他要求法庭依据宪法第49条,对被告人及相关组织在今年8月3日、9日、10日、20日及30日举行的多次示威活动进行裁决,并要求宪法法庭下令被告人等停止从事类似活动。此前,纳塔蓬已经向最高检察院提出申请。

宪法法庭合议后认为,尽管纳塔蓬要求对被告及相关组织举行的6次集会可能存在的活动违规情况进行裁决,但相关证据材料显示,起诉人曾于8月18日向最高检察院提出过申请,要求高检院针对示威团体在8月10日于法政大学廊实校区举行的示威活动提起宪法诉讼。

起诉申请指出,在当天的示威活动的演讲中,有3人发表了涉嫌推翻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发言,这3人分别为阿暖、帕努蓬以及巴喃萨雅(女)。申请材料的1号附件中也提交了涉嫌违反宪法第49条第3款规定的证据材料,起诉人可以直接向宪法法庭提出宪法诉讼申请。而在其余场次的示威活动中,在起诉申请的附件中,并没有发现相关违反宪法第49条第2款规定的材料,故宪法法庭只受理审议8月10日示威集会活动中违规情况的审理,并将通知被起诉人。

宪法法庭表示,在受理起诉申请后,将通知3名被告,并要求被告在15天内就指控内容作出解释,以对案件的审理提供帮助。另外,也下令最高检察院报告有关调查情况,并在15天内向宪法法庭提交起诉人的起诉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