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贪委:将对巴党女民代巴丽娜发起两项指控

本报讯(言之编译) 来自国家预防与打击贪腐委员会(肃贪委)的消息指出,肃贪委目前对巴差叻力量党女民代巴丽娜涉嫌瞒报资产以及侵害林地两起案件的调查已经接近尾声。对于瞒报资产案,已经向巴丽娜发出了指控通知,侵害林地案中,在将对其发起严重违反政治家职业伦理指控,并提交大理院裁定。

肃贪委指出,涉及瞒报个人资产及债务问题方面,目前已经完成90%的调查,并已经向巴丽娜发出了控诉通知,让其按照肃贪条例规定,有机会对自己行为作出解释。

对于侵占土地案,分为2部分来处理,对于预防与打击资源及环境违法警察提交的涉及侵占林地案,肃贪委合议后认为,巴丽娜确实具有政治公职人员身份,但其具体行为是否利用其职务尚未明确,目前只能定性为个人行为,故退回由警方自行调查处理。

但与此同时,肃贪委正在调查巴丽娜的伦理道德调查,初步发现,巴丽娜可能出现严重违反职业伦理要求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肃贪委有权对此类问题进行调查,目前肃贪委已经向巴丽娜发出了指控通知。如果调查发现指控属实,案件将移交检察院审议并向大理院政治家刑事法庭提出告诉。

据悉,根据宪法附属的肃贪条例第87条、第81条的规定,如果肃贪委审议认为担任政治职务者、宪法法庭法官或独立机构任职者违反或不执行职业伦理标准的要求,肃贪委可以提请大理院裁定。如果大理院政治家法庭受理告诉,则由法庭下令暂停其职务,直至法庭作出裁决,除非法庭另有处理。

如果法庭裁定被告人罪名成立,则将从被停职之日起撤销其职务,并可判决剥夺其政治权力不超过10年。而一旦政治人物被剥夺被选举权,改任将无法参与民代、上议员、地方议员及地方行政长官的选举,也不可以担任其他任何政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