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批准多项财政税务措施应对疫情影响
本报讯(力非编译)10日,内阁增加出台财政、税务和社会保险权益等帮助措施,全面挽救疫情影响下的国家经济,帮助措施还包括增加典当行业增加5亿铢典当贷款额度,帮助社会增加流动性。
财政部长邬达玛10日宣布内阁应对疫情影响出台的第一轮临时帮助措施,为社会影响人群提供必要的帮助。措施包括:为受影响经营商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总额度为1,500亿铢,年利率2%,偿还期2年,每例最高贷款额为2,000万铢;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银行客户减轻偿还压力措施,包括暂缓偿还、降低利息、债务展期等,包括储蓄银行、住宅银行、农合银行和国家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等联合实施;央行指示和协调商业银行配合帮助客户减轻偿还压力和增加流动性措施,和央行批准社会保险基金为参加社保经营商提供低息贷款,总额度为300亿铢,年利率从3%起计息,最长偿还期为3年。这样,向社会提供低息贷款资金合计1,800亿铢。
为帮助国内经营商和民众增加流动性,出台的税务措施包括暂时性降低增值税税率,从原3%降为1.5%,在今年6-9月内实施;为参与上述1,500亿铢额度帮助计划的中小企业经营商降税,实施期间为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疫情期间加强稳定就业,鼓励经营业主、雇主维持员工工作,允许经营业主、雇主将疫情期间支持员工工资的款项以3倍额度获得减少法人所得税,具体按税务厅规定办理;加快向经营商退还增值税,若网上申报最快在15天内返还,若到税务局申报在45天内返还。
邬达玛部长还表示,内阁还批准了帮助民众减轻生活负担的措施,包括水电费和返还电费保证金等,具体办法经研究确定后再发布;社保基金的交纳将实施减额交纳措施,社保办将研究确定具体的做法和可能实施3个月或6个月;政府部门和国营单位的出租业务中,为租户降低、暂缓交付租金措施,具体办法由财库厅负责研究和确定;股市帮助措施,临时规定让投资储蓄基金的投资者,可增加购买额度至20万铢,即总共可购买基金40万铢,和用于抵扣个人所得税额度,暂时从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实施,若必要,视情况再考虑延长实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