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总理波巴硕终审获刑1年8个月
本报讯(言之编译) 又一位前英拉政府高级官员入狱!3月5日,泰国前副总理、前资源及环境部常务次长波巴硕向大理院投案,并申请法院宣读有关违规调职案终审裁决。大理院维持上诉法庭有罪判定,判决波巴硕监禁1年零8个月,不予缓刑,并赔偿前下属140万铢。
当天,波巴硕前往大理院中央贪腐与渎职刑事法庭投案,该庭此前已经就违规调职案对波巴硕下达了传唤令。在这起违规调查案件中,原告为资源及环境部前海洋及沿岸资源厅副厅长威吞,他以波巴硕违反刑法第157条规定,违规将自己调职,涉嫌渎职罪向波巴硕提告。
本案中,时任资源及环境部常务次长波巴硕授意原森林厅代理厅长丹隆签署命令,将本来已经获得森林科学局局长(9级学术职称)的本案原告威吞,调至安纳乍能府担任森林办公室主任,该职务属于8级文官公务员职称,低于原本应该获得的职务及职称。原告认为,此次调职不具紧迫性,且未和相关委员会进行商讨。被告只称原告原本为农合部下的公务员,调职资环部后在新职务上存在问题,但在调查相关的证人证词后获知,森林科学局局长职务的任命经过相关的遴选程序,且原告具备相应的资格,与被告的供词相矛盾。
由此认定,被告下达的调职命令违法,并导致原告利益及职业前途受影响。公务体系人员的职务调整,除了适应性外,应考虑到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问题,但被告的行为已经涉及到破坏公务系统职业道德体系的情况,因此不应予以缓刑,此外,上诉法庭裁定被告须赔付原告140万铢的判定也是适宜的。
最终,大理院裁定支持上诉法庭的有罪认定,依据刑法第157条、第86条规定,判处波巴硕1年零8个月有期徒刑,不予缓刑。
由于大理院的判决已经是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波巴硕被立即收监。当天,已经75岁高龄的波巴硕坐着轮椅,在10多名亲友的陪同下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