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隔离期间员工有权领取工资
本报讯 (力非编译)27日,劳工福利和权益保护厅厅长阿披雅提醒雇员和雇主,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之关于国外旅行返回人员自行居家隔离14天的规定,不允许返回的14天内外出到处游玩,若不执行隔离要求可能被算做旷工,若公司、经营场所发生感染疫情,要按劳工保护法第75条规定实施临时关闭或停业。
阿披雅厅长表示,劳工部已经指示从属部门人员暂缓出国,特别是不要前往疫情传播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只是还没有发出正式文件,但最近会公布防疫措施和防护规定。
自卫生部发出从发生疫情国家地区返回人员要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防疫要求后,不少公司、经营商联系查询,员工隔离期间能否按无薪假期不发工资,而劳工福利和权益保护厅认为员工隔离14天,是为避免疾病风险而采取的措施,应算员工请病假,并有权获得工资,或者个别公司可按员工休假办法处理,但若隔离观察超过此时间,也应算为请病假,按劳动法规定,员工有权获得工资。
有媒体询问,在隔离观察14天期间,若外出游玩或不按隔离规定做其他事情,员工是否还有权获得工资。阿披雅厅长表示,公司、雇主允许上述情况员工按卫生部发出的要求居家隔离,员工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实际上公司、雇主无法得知员工在上述时间做些什么事情,是否外出游玩,而员工如何可以肯定没有感染病毒,但当出现症状并发生感染他人时,公司雇主有权追究员工的责任,员工的行为可被视为旷工,并无权获得工资。
据了解,卫生部宣布新冠肺炎(Covid-19)为危险传染疾病后,员工若不执行管理部门规定会按法律规定被处罚。
阿披雅厅长还表示,对于发生疫情,受影响的旅游行业雇主和雇员,已经指示各府劳工局劳工福利和权益保护办公室负责加强照顾和帮助。过去3周来,部分经营场所可能有疫情传播危险,已经按劳工保护法第75条规定,被临时停业关闭。而临时关闭的经营场所的员工,雇主将给员工发75%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