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瑶瑶编译) 国务院副发言人乐查妲透露,内阁会议批准了关于邻国经济发展合作办公室(公共组织)向老挝及缅甸2个国家提供资金援助计划。本次向老挝和缅甸提供的资金援助共计21.57亿铢,以帮助当地发展基建设施。


在援助老挝方面,本次将以宽松条件向老挝提供13.8亿铢贷款,用于第5座泰-老友谊大桥的修建,贷款利率为每年1.5%,合约期30年,其中包括7年宽限期。
在援助缅甸方面,本次将以宽松条件向缅甸提供7.77亿铢贷款,用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第3期的城市发展项目,苗瓦迪城市自来水系统改造和垃圾处理体统发展建设,贷款利率为每年1.5%,合约期30年,其中包含10年宽限期。此外,合约还规定缅甸泰国至少使用相当于合约总值50%的商品和服务,且工程承包商和顾问必须是泰国籍法人,贷款合约也需使用泰国法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