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泰国政宪公报网站21日披露,皇上哇栖拉隆功陛下颁布圣旨,敕自20日起撤去昭坤帕诗妮娜贵妃军职,褫夺封号及军衔,并追回所有御赐皇家勋章,原因包括昭坤帕诗妮娜违反皇室规定,不效忠君主等。
政宪公报披露的圣旨指出,昭坤帕诗妮娜·披腊甘拉雅妮贵妃抵制皇上于5月1日举行的皇家结婚大典,反对皇上陛下于登基时册立素提达为皇后,并通过各种方式表示反对、施压,阻挠皇上册封素提达皇后,还要求圣上按照自己意愿立自己为后。由于未能达成所愿,皇上登基大典结束后,仍好高骛远,通过各种方式以求获得自己期望的身份。此外,昭坤诗妮娜还僭越皇权,对皇上陛下、皇后殿下的各种皇室御务越权下令。
鉴于上述原因,为了缓和矛盾,减少对皇室、国家以及君主总体造成的负面影响,故册封其为昭坤帕诗妮娜·披腊甘拉雅妮贵妃。圣上寄望因此减少压力,避免不适宜之事发生。
此后,皇上一直关注昭坤帕诗妮娜的言行举止,但发现其并没有感恩之心,不但没有因此改正自己的行为,使之符合自己的身份,更对自己获封的身份感到不满,并在各方面谋求与皇后殿下看齐,不理解皇家的风俗习惯,对皇上及皇后表现恶劣,并利用自己职务之便,谎托圣意从事或下令他人按照自己意愿行事且不对所作所为负责,称一切按照圣上旨意行事,最终造成民众对其身份认知错误。
以上行为涉嫌直接为自己谋利,塑造个人形象以达成自己所期望的目的,并非真正行事为公,目的是盼望皇上陛下册封自己更高品级封号,与皇后殿下比肩。
昭坤帕诗妮娜贵妃的上述行为对皇上不敬,不忠不孝,不知感念圣恩,在皇室随侍人员内部造成分歧,在民间造成误导民众,属于损害国家及皇室的行为,故特下旨撤去坤诗妮娜帕贵妃在皇家军队的职务,剥夺封号及军衔,并追回所有御赐皇家勋章。
鉴于诗妮娜不尊君主、不念君恩、对皇上不忠、误导群众,有损皇室威严,因此根据泰国宪法第9条、第15条款规定,《皇室公职人员纪律管理法》第4、第9条规定,《皇室公职人员纪律规定》第10、13、15条规定,以及《军衔法》第12条规定,褫夺诗妮娜的所有封号及荣誉。
据悉,今年7月28日,皇上哇栖拉隆功在庆祝67圣寿仪式上,依皇家古礼赐册封诗妮娜·翁哇栖拉帕贵夫人为昭坤诗妮娜·披腊甘拉雅妮贵妃。这是曼谷王朝历史上的第2位贵妃,贵妃封号“昭坤帕”首次使用于“拉玛六世皇”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