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望金融机构通过债务重组帮助中小企业
本报讯 泰国央行致函银行金融机构,提出希望其协助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重组债务,帮助企业经营和发展。
央行在函件中给金融机构的债务重组执行原则和操作办法给出了方向指引和说明。
泰国银行金融机构管理事务部助理行长乍都隆表示,当前经济不稳定因素增多,贸易战和国内发生的自然灾害给经营商带来冲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收入受影响,央行担心贷款坏账会持续增加。
为此,9日,央行向银行、金融机构发函,要求为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重组债务,让企业有能力继续经营和发展。
此外,2日,央行向金融机构发出通函,指出和说明债务重组的相关原则和政策,在金融机构部门方面,要按照2020年1月1日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规定标准进行,金融机构在欠债客户分级操作方面有更大的灵活度,帮助债户改善信用度,特别是新创企业的中小企业客户。
2020年1月1日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会计原则规定,金融机构欠债客户划分为三级:一级为信用风险不会再增加的客户,二级为信用风险会继续扩大的客户,三级为坏账客户。
央行在函件中向金融机构传达了对未成为坏账客户人群进行债务重组,该客户人群的债务视为无问题债务,无需向征信局报告;对二级债务客户人群的债务重组,若客户已经连续三个月偿还逾期,可调整列入一级债务客户级别;而坏账客户的债务重组,若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客户按新偿还规定有能力连续三个月按时偿还,可将客户从三级调整为二级,之后评估客户偿还表现,若坏账风险不再增加,再调整为一级债务客户级别,无须等够9个月时间就可进行此操作。若金融机构评估给欠债客户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可帮助欠债客户提高偿还能力,让企业持续经营下去,另外可考虑给欠债客户提供一定额度的额外流动资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