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总理巴育上将已经同意减轻数字电视运营商的财政负担。政府发言人称政府力挺并不是对运营商的财务责任表示同情。数月来,数字电视运营商协会已经多次请求政府使用第44条规定来帮助它们渡过产业危机。
该协会已要求政府允许其相关机构推迟发放执照(自5月到期日起),同时允许运营商退出电视行业。
巴育上将表示,政府法律委员会正在寻找合适的办法来缓和危机,促成行业改革。
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根据正在变化的广播生态系统实际修订频率分配法和2008年广播法。
巴育说,“政府清楚问题所在,但我们不得不维持运营商、观众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平衡。我们希望在问题变得更糟糕之前解决问题,但运营商必须理解政府只能在法律框架下给予它们额外帮助。”
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于2014年向17个中标者颁发了24个数字电视执照,总价值508.6亿铢。中标者需要在6年内付清执照费。
数字电视运营商已经向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合计支付了340亿铢,占总欠款的64%。
去年12月14日,国家广播电信委员会向国家维和委员会提交了一份请求,希望政府援引第44条给予数字电视运营商更多支持,缓解行业危机。
(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