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驾驶车辆应携带驾驶证原件
五月 27, 2019
本报讯 政府公告网站发布的关于交通法管理中的某项规定:驾驶人无须携带驾驶执照正本,只需在警察检查时,出示收在手机的驾驶执照图片即可,警察不扣留驾驶执照,但可从系统上查阅数据资料——对此郑重提醒:这一项暂时还不能使用,需在法规颁布的120天后才生效。
警方提醒民众应随身携带驾驶执照以防工作人员检查。警方强调,发现不缴纳违章罚款的驾驶人,在缴纳年度车辆税时会受影响。同时就实施驾驶行为表现扣分制方面,警方正抓紧做出具体的管理和操作方式,以在今年9月19日新交通管理条例生效时实施。
24日,警察部队教育处长、交通法规改革委员亿格腊少将表示,陆上交通法规已经于本月22日在政府公告网站上公布,于120天后即今年9月19日起生效。
为此,国家警署正抓紧落实新法规的交通管理新条例和具体操作,以在9月19日起正式实施。同时要澄清一些民众对交通管理条例有误会之处,如警察检查驾驶人驾驶执照时,驾驶人有权不提供驾驶执照原件的规定。有些人以为从现在开始就不用随身带驾照了,这是错误的。采取驾驶行为表现扣分制、驾驶违章培训制以及民众通过电子系统查询违章纪录等各项都要同步实施。为此,驾驶时还是应随身携带驾驶执照原件,以防警察检查。目前,警察仍有权扣留驾驶执照和开出违章罚单,直至新管理条例和操作办法正式出台和实施。被警察开出罚单或在家中接到邮寄的罚单,违章人可在全国各个警署缴纳违章罚款,而原来规定只能在开出罚单的警署才能缴纳违章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