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曼谷市政府发布通告,指从26日开始,对曼谷市66条道路上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轿车停车第1小时收费10铢,第2小时开始按照20铢标准收费。大量不知道市区道路停车需要收费的市民发声抱怨。
曼谷市政府公告网站26日发布公告,指曼谷市长安沙荣签署对道路旁停泊车辆停车费用调整的公告,安萨温市长指出有必要对市区道路旁停车费用进行调整,新的停车费率自公告颁布次日起生效。下一步将考虑把路边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承包给企业来负责。
根据曼谷市政府上述公告规定,对市区内66条道路旁的停车费用标准做出了规定,包括乍伦军、那那巷和帕乎叻等,规定四轮汽车停放第1小时内收费10铢,而第2小时起每小时收20铢。上述公报一度让大量不知情的市民在网上发声抱怨,指不知道在路边停车还要交费的事情。对此,曼谷市政府同时也解释称因1993年颁布的收费标准已经过时,所以修改之后重新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