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旅游厅厅长阿南昨天(20日)敦促旅游公司,至少在许可证期满前一个月申请续证,否则可能失去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
旅游厅厅长阿南说,旅游厅已经通知所有持有两年许可证的旅游企业经营者,在期满前30天检查他们的证件并申请续签。
他指出,持有许可证的旅游公司不应该让他们的证件过期,否则他们将不得不重新开始申请。
据阿南称,以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形式成立的旅行社,一般旅游业务需抵押20万铢,入境旅游业务需抵押10万铢,国内旅游业务需抵押5万铢,特定旅游业务需抵押1万铢。此外,申请旅游业许可证还需缴纳2000铢的费用。
旅游厅报告称,目前共有12514个持证旅游业务运营商和78261名持证导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