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抑郁症4次自杀未遂 曾受班主任猥亵
近日,甘肃庆阳一19岁女生李某奕跳楼自杀事件引发关注。昨晚10时许,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开“西峰6·20女孩跳楼死亡事件”媒体通气会,介绍李某奕自杀过程的同时,也介绍了其此前受到高中班主任猥亵,及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情况。
此外,有围观群众在现场起哄以及发布视频。警方介绍称,已有两名围观群众因妨碍救援被行政拘留,4月24日又确定6名,事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情况说明称,6月20日,李某奕在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丽景百货大楼8楼跳楼自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死者李某奕,女,1999年4月25日出生,合水县吉岘乡人,现租住西峰区城北广场附近。2018年6月11日以来,在西峰小十字地下商业步行街服装店做导购。
6月20日15时45分,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西峰区南大街丽晶百货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丽晶百货大楼一女性坐在8楼窗户外侧,欲跳楼自杀。随后民警、消防多个部门前往现场救援。
19时15分许,救援未能成功,李某奕坠楼死亡。
经调查,李某奕于2016年10月7日、12月6日先后两次因抑郁症服用过量阿普唑仑等镇定类药物自杀未遂。2017年5月24日20时许,李某奕上到庆阳六中教学楼5楼欲跳楼自杀,被及时解救。今年1月15日,李某奕又服用曲唑酮片等大量抗抑郁药物第四次自杀未遂。
班主任猥亵被行政拘留十日
昨日的通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李某奕在校期间被猥亵的情况。
2017年2月26日,李某奕在其父亲陪同下到公安局报案,称被其班主任吴永厚猥亵,要求查处。
经办案部门调查:2016年9月5日15时许,李某奕在庆阳六中高三(二)班上学期间,因突发胃病,被辅导老师安排在公寓楼D栋109宿舍卧床休息。当晚9时许,班主任吴永厚进入109宿舍询问李某奕病情时,用嘴亲吻其额头、脸部、嘴部等部位。
2017年5月2日,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以猥亵行为对吴永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5月3日至5月13日,在西峰区拘留所被执行拘留。
吴永厚不服处罚决定,向庆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市公安局审查,认为对吴永厚行为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维持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其间,李某奕父亲认为公安局处罚不当,到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区检察院调阅案卷后认为吴永厚的行为涉嫌犯罪,书面通知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局于2017年8月10日立为刑事案件;8月25日对吴永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1月20日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至区检察院。
区检察院审查后于今年3月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奕遂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5月18日,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目前,李某奕跳楼死亡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多个现场视频显示,一黑衣女子坐在高楼中部的外沿部分,楼下有多名群众围观,其中有人在鼓掌起哄的声音。有人高喊“怎么还不跳”。另一个视频显示,黑衣女子身子悬在半空中,一消防队员趴在楼层外沿部分抓住女孩的手,随后女孩坠楼,传来消防员的嘶吼和痛哭声,而楼下一片叫好声。
事后,在多个视频发布平台,可看到有人将女孩跳楼视频对外发布,并附有“要跳就赶紧跳”、“等在楼下一个多小时好热,赶紧跳”的言论。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在昨晚的媒体通气会上称,对于事发当晚在现场起哄拍摄视频妨碍救援的人员,目前已有2人被行政拘留,24日又确定了6人,事件正进一步调查中,调查清楚后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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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消防员还在接受心理疏导
针对网友提出为何现场没有打开救援气垫的问题,庆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西峰区大队西峰区中队长许积伟在通气会上回应称,救生气垫是救援的标配,当时屡次打开救生气垫,但女孩抵抗情绪很严重,为稳定她情绪,没采用这个方法,另外登高救援车一有升起动作,女孩就扬言下跳,先后重复三次。
许积伟称,在劝说引导过程中,女孩李某奕称此前见过面。“她说我见过你,你看我这次选的地方怎么样?”许积伟想起,去年5月24日傍晚,李某奕在庆阳六中教学楼5楼欲跳楼自杀,被他救下。
此后,许积伟借送水的机会翻出窗户和她沟通,但她拒绝了救援绳,劝说三个多小时无果。
其间拒绝任何人靠近。下午7时许,她身体往外挪动,身体大部分悬空,对许积伟说:“哥,我突然间清醒了,谢谢你,我要去天堂了,天堂一定很美。”
当时他离李某奕只有一尺距离,便立即扑过去试图抱住,但李某奕激烈挣扎拒绝,身子向下滑落,许积伟双手抓住她一只手臂,右腿夹住她腋下,另外的救援人员也来帮忙,但因事发地狭窄无法借力,女孩一直叫“放开,我活着很痛苦。”
随后坠楼。此刻登高救援车仅升至一半。许积伟称,当时自己内心很痛苦便大哭大叫,和他一起救援的战士是中队的一位班长,年仅21岁,至今尚未走出心理阴影,还在接受心理疏导。(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