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外国企业再次呼吁政府允许外资对泰国企业的持股比例超过49%,称这将有助于解决有争议的冒名注册问题。
泰国外商联合会主席斯坦利·康(Stanley Kang)表示,对外国企业来说,最紧迫的问题是在某些领域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在49%。
“如果外国企业找到一个好的泰国合作伙伴,就没有问题,但如果外国企业找不到好的合作伙伴,他们就需要依靠冒用泰国人的名字来经营他们在泰国的业务,”康表示。“只要外国企业在泰国《外国商业法》的规定下不能完全拥有他们在这里的投资,这个灰色地带就会继续增长。”
他说,虽然政府正在努力吸引外国投资,但现在是修改《外国商业法》允许更多外资持有更高比例股权的时机,尤其是在服务业。
“我们希望修改《外国商业法》,让更多外国股东来泰国投资,” 康表示。“如果政府什么都不做,我们预计持续吸引外国投资的努力将会非常艰难。”
泰国商业总会主席卡林在上周二与近30多个不同国家的外国商会,特别是那些在东部经济走廊有投资的外商举行会谈后表示,外资企业也建议立法者列明第三清单中的服务活动类型,同时允许外国人自由投资,而无需从商业部许可证。
《外国商业法》将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在49%,其中包括3份禁止或限制外国人从业的清单。
清单1中的活动被指定为“因特殊原因而不允许外国人经营的企业”。外国公司完全被限制从事这些活动。
清单2中的活动被指定为“与国家安全或安全有关的业务,或影响艺术和文化、传统和民间手工艺,或自然资源和环境”。外国公司在内阁批准后,才能从事这些活动。
清单3中的活动被指定为“泰国国民还没有准备好与外国人竞争的企业”。外国公司在参加这些活动之前,必须申请并取得外国营业执照。
商业发展厅厅长库拉尼表示,“我们正在考虑开放一些服务业务,特别是那些与政府目标行业相关的业务,以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部门官员听取了相关机构的意见,如投资促进委员会、泰国工业产业园管理局、泰国律师协会和会计师联合会。(倩丽/图自曼谷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