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56家国有企业中,超过一半的企业获得了在与商业竞争相关的采购过程不适用政府采购和供应管理法案的许可,此举意在给它们提供更大的灵活性。
审计署总干事素提叻表示,国家采购委员会由财政部长阿披萨担任主席,该委员会批准让32家国有企业自行发布与商业竞争有关的采购条例。
这些国有企业包括农合银行、泰国进出口银行、PTT 公司、政府彩票办公室、泰国橡胶管理局、公共仓库组织、市场组织和Dhanarak资产开发。
该法案于去年8月23日生效,将国家采购程序从之前的1000个国家机构扩大到中央、区域和地方的9000多个国家机构。
现行法律允许国有企业与私营部门竞争,制定自己的采购条例,以提高其竞争优势,但这些规定必须符合国家采购管理原则,这意味着它们必须是有价值的、透明的、可衡量的和有效的。
在相关的发展中,素提叻坚持认为,政府采购和供应管理法案不会成为国家投资预算支出的绊脚石。作为证据,她指出了与私营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具有更大价值。国家机构在2018财年至4月20日之间签署了价值3750亿铢的合同,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9亿铢。
工商银联合会上个月表示,私营部门担心公共投资可能不会像预期那样快速增长。该委员会表示,政府官员和私营部门可能会推迟采购活动,因为实行了更严格的公共采购法,包括对国家和私营部门官员的刑事处罚。
素提叻说,审计署坚持公共采购原则,以使投资活动有价值、透明、高效和灵活,最终促进国家的经济增长。(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