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司司长于竞进28日在北京指出,截至2018年4月18日,17种抗癌药品因降价节约资金41.7亿元(人民币,下同),加上纳入医保目录后报销的部分,共为患者减轻药费负担62.4亿元。
当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降低抗癌药品费用有关情况。于竞进是在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据于竞进介绍,经初步统计,中国已上市抗癌药品138种,2017年总费用约1300亿元。抗癌药品费用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研发投入大。近年来,各方加大抗癌药前期研发投入,新产品研发成功率不到2%,企业需通过高定价收回前期投入;二是保障能力有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目前人均不到700元,大病保险报销后,部分患者自付费用负担仍然很重,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发挥作用不够;三是带瘤生存期不断延长。
随着癌症防治技术进步和新药上市速度加快,2014年确诊的、生存期超过5年的肿瘤患者比例超过40%,客观上进一步提高了抗癌药品费用。
“2016年以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针对部分专利、独家药品,分别组织开展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和国家医保目录谈判,39个谈判品种平均降价50%以上,并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包括了17个抗癌药品。”
于竞进说,2016年7月1日和2017年10月1日起,各地分两批将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截至今年4月18日,两批谈判的17种抗癌药品因降价节约资金41.7亿元,加上纳入医保目录后报销的部分,共为患者减轻药费负担62.4亿元。
于竞进表示,按照国务院工作安排,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进口药品零关税。为将这项政策传导到癌症患者临床终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了集中采购、医保报销、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等降低抗癌药费用的综合后续措施,放大惠民效果。(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