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塔等11名执委遭剥夺政治权利10年 外界称远进党成员将暂“委身”某小党

本报讯(综合编译报道)8月7日,泰国宪法法院大法官以9:0一致通过决议,裁定远进党解散政党案相关罪名成立,判定远进党解散,剥夺远进党2021年3月25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党执行委员会被选举权及禁止参政10年,起始日期自宪法法院裁定解散该党之日起算。
此外,还判定该党执行委员会成员禁止在未来10年内注册新政党,或成为新政党的执行委员会成员,以及参与新政党的成立。据悉,远进党在2021至2023年期间党执行委员会成员共有11人,包括本届下议员5人如下:
1、前党魁、现任下议员披塔;
2、前秘书长、现任党魁、反对党领袖及下议员猜他瓦;
3、现任下议员本轧;
4、现任下议员素贴;
5、现任秘书长、下议员阿披查;
6、下议院第一副议长巴迪帕,已退出远进党,现隶属公平党;
以及5名非现任下议员的党执行委员会成员如下:
7、党内财务部长纳提帕;
8、党员登记员那空蓬;
9、党员颂柴;
10、下议院副议长巴迪帕顾问阿玛腊;
11、党员阿披实•蓬玛林。
就在2024年7月17日,泰国宪法法院会议宣布,鉴于已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将于8月7日再次审理中央选举委员会提请解散远进党案,并于当天作出判决。
2024年3月12日,中央选举委员会会议通过决议,提请宪法法院下令解散远进党,并剥夺该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政治权利。中选委称,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远进党的一些行为违反了宪法相关规定。
4月3日,宪法法院决定受理该申诉,并要求远进党在法院接到上述申诉的15天内提交申辩材料,随后,远进党三次申请延长提交申辩材料的期限。
6月4日,远进党向宪法法院提交了申辩材料。此后,宪法法院就该案件多次要求中央选举委员会补充提交更多证据。根据此前宪法法院作出的裁决,远进党前党魁 披塔以及远进党提议修改《刑法典》第112条并将其作为竞选政策,属于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
远进党,前身为成立于2014年的泰国国家发展党。2020年初,该党更改党名为远进党,同时更改党徽、党规。同年3月,由于新未来党遭到解散, 披塔带着原先新未来党的55名下议员加入该党,并召开党员大会,会中推举披塔为首任党魁。
该党于2023年泰国下议院选举期间,主张修改《刑法典》112条(或称冒犯君主罪)、支持同性婚姻、酒精自由化等。
2023年选举中该党大胜,500个席次中取得151席,并在首都曼谷市33个选区中夺得32个席次,党魁披塔一度有望成为下一任总理,但受上下议院内保皇派阻挠而未能通过提名,且随后宪法法庭以披塔涉嫌拥有媒体iTV股份为由暂停其职务。
远进党修改冒犯君主罪的主张在2024年1月时遭宪法法庭判决违反《宪法》49条“无人可以行使权利或自由推翻君主立宪制”,禁止远进党再以任何方式表达该主张,法庭同时称该主张也违反冒犯君主罪。泰国政党法规定,违反《泰国宪法》49条之政党可被宪法法庭解散。
披塔在此前接受采访时称,远进党受到法律的威胁,但他们有接班人计划,即使遭到解散仍能扩大政治影响力。若是远进党遭到解散,该党议员须在60天内加入新政党以继续保有席次。据曼谷邮报报道,远进党选择名叫Thinkakhao Chaovilai“白鸦地 文明人”党的小党作为政党被解散后议员的去处,而该党届时将会更名,并由远进党副主席诗丽甘雅•丹萨军担任党魁。
媒体报道,一名远进党议员称有人出价数千万元意图收买党内的议员,使其成为“眼镜蛇议员”(指叛变者),但自己拒绝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