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府旅游及房地产成商业发展厅重点调查对象 核实违规者面临重罚

本报讯(小朱编译)商业发展厅厅长阿拉蒙披露,2024年根据的《外商经营法》检查允许泰国人代替外国人持有股份以避免申请经营业务许可(傀儡企业)的目标有26019个法人实体,其中大部分是旅游业以及相关的房地产业、酒店及度假村业。
此轮检查针对的是清迈府、清莱府、普吉府、素叻府、春武里府、罗勇府、班武里府、碧武里府和曼谷等9个府,检查发现了495家需要额外文件和证据(例如财务路线)的商业团体,深入排查221家。
检查的目标群体拥有多个国籍的外国人信息,排名前六的分别是:1.中国、2.俄罗斯、3.英国、4.法国、5.韩国、6.印度。
检测发现到多种类型的企业,重点关注外商法律最后列表中的企业,以及外国人感兴趣的投资有房地产出租、房地产代理、旅游企业、餐馆等,但大多数都是与旅游相关的企业。
通过走访大部分检查区域发现,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就是介绍外国人、外国投资者注册设立公司,并依法拥有泰国法人,并以泰国人名义作为股东,允许外国人居留或持有房产,即使没有任何实际经营业务。
对此类法人实体的检查,考虑的是外国人持股,是外国人有权从事的业务,外国人比泰国人拥有更多的权利,有投票权、收取股息的权利包括在业务终止时获得资本返还的权利,并用资金用于商业运营,例如向具有不寻常商业条件的外国人借钱或贷钱。5月20日,商业发展厅邀请了日本、中国、美国、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驻泰国大使,与泰国外国商会代表一起解释有关外国人在泰国经营业务的法律,让外交官们正确了解该法。
对此,成为外国代理人违反《外商经营法》,可被处以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10万至100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每天还将处以10000至50000泰铢的罚款,直至违规行为停止,公司董事也有罪。
阿拉蒙表示,她已与合作伙伴合作,解决了包括旅游部在内的 6 个机构之间的旅游业务问题。于 2023年12月13日签署合作备忘录,以协调和交换信息,监督与促进旅游业,组建联合行动中心,解决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