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赛塔任职资格案将于下月14日宣判
当天早上案件审理阶段将允许双方进行口头申辩 大法官讨论并投票后 将于下午宣布判决结果
本报讯(代爱玲编译)宪法法院24日宣布,将于8月14日对总理赛塔被原40名上议员诉讼一案进行宣判,宪法法院公告全文如下:
7月24日,宪法法院召开会议,讨论以下重要案件:上一届上议院提交请求,要求宪法法院根据泰国宪法第170条第3项和第42条审查泰国总理赛塔和总理府部长披集的职位是否已根据宪法第170条第1款第4项及第160条第4项和第5项终止(案件编号:17/2567)。
5月16日,上议院共250名议员中的40人联名向宪法法院提交了一份要求终止赛塔和时任总理府部长披集职务的请愿书,指控赛塔(被告1)请任命披集总理府部长(被告2),尽管他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被告2不符合宪法规定的资格或具有被禁止的特征,因为被告2曾因藐视法庭罪被最高法院判处5个月监禁。被告2被视为不诚实且违反或严重不遵守宪法第160条第4项和第5项,所规定的伦理道德标准。因此,上议院院长请求宪法法院根据宪法第170条第3款及第82条作出裁决。
宪法法院决定不接受对被告2的指控,但受理了对被告1的指控。被告1已向宪法法院提交答辩书。
讨论结果:宪法法院认为,案件涉及法律问题,证据充足,可以根据《宪法法院案件审理程序法》2018年版第58条第1款终止调查。
如果当事方希望提交最终陈述,应根据2018年版《宪法法院案件审理程序法》第67条及2019年版《宪法法院案件审理程序法》第24条向宪法法院提交书面文件,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有关方面提交的其他请求也将并入案件记录中。
宪法法院定于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让有关方进行口头申辩,大法官们随后进行讨论和投票,并将于当天15:00宣布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