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陛下签署谕令批准举行上议院选举
图左:郑芷荪主席致辞,荣誉主席黄迨光博士,副主席李桂雄致辞。图中:副主席许哲思、许闳博、萧庆良、陈运金、蔡荣庄博士、林伟、黄永钰发言,秘书长方舫主持会议。图右:泰国工商总会赞助侨编记联谊会5万泰铢,郑芷荪主席移交苏逸副会长接领。
本报讯(综合编译报道)政府宪报网站5月11日公布了皇上陛下关于举行上议院选举的谕令。谕令指出,皇上玛哈·哇集拉隆功陛下根据泰国宪法第107条、第175条发布谕令,谕令包含四个条款,第一条规定了谕令名称,第二条规定谕令自在政府宪报上公布起生效,第三条要求举行上议院议员选举,第四条要求选举委员会主席执行。谕令接旨人为泰国总理赛塔。
谕令的备注部分说,因上议院至2024年5月10日届满,根据宪法规定,需根据宪法第107条制定谕令以举行上议院选举,因此制定本谕令。泰国宪法2017年生效后,在2019年举行了选举。根据2017年宪法临时章节的规定,在本宪法下举行选举起5年内,上议院包含250名成员,且大多由2014年政变后军方组建的“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指派,而且上议院议员有权与民选产生的500名下议院议员共同选举总理。
这样的机制在2019年阻碍了反对军方,但在国会下议院过半的为泰党-新未来党阵营执政,在2023年选举后则阻碍了远进党-为泰党阵营执政,造成该阵营分裂,为泰党选择与以往的敌人,即军方支持的保守派政党合作组建政府至今。
由于5年期已满,按照宪法规定,上议院此后仅为200人,经由一个非常负责、多层次的选举制度选举产生。而且,新的上议院不再拥有选举总理的权力。
此前,原新未来党党首塔那通(庄海文)曾呼吁支持者广泛参与上议院选举,选出“人民的上议院”,遭到选举委员会的批评。选举委员会称上议院选举不应有竞选,引发大量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