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诺强调日前利用主席权力结束会议是最好选择 因国会需要等宪庭决议后才能讨论

本报讯(综合编译报道)8月5日,在带领泰国国会代表团前往印度尼西亚,出席东盟议会联盟大会前,国会主席万诺在素万那普机场接受采访,就万诺利用国会主席权力下令结束8月4日的国会会议问题进行说明。
万诺表示,当天召开的国会会议共有两项议程,即总理选举和审议修改第272条,总理选举这一议程无法完成,需要先等待宪法法院裁决。而审议是否修改宪法第272条,则可以正常进行,而且国会方面也准备得很充分。但在会议开始后发现,在对修改第272条这一议案进行审议前,远进党民代朗西曼提出了一项紧急动议,要对国会已通过的决议进行再次审查,该决议为7月19日提出的禁止重复提名决议。
“根据议会规章第151条,国会已经通过的决议,不能再次进行审查,我在国会工作了40年,还没有过毫无理由就对国会已通过的决议进行再次审查的。”
另外,该案仍在宪法诉讼程序中,法院将于8月16日审理此案,仅剩11天。如果审议此事,那就很容易违法,因为这与宪法法院的审议相矛盾。
因此,必须先等待宪法法院的程序结束,因为法院的判决是具有决定性的,并且与所有机构关联。国会主席无法领导国会向宪法法院制造麻烦。这不是证明哪个组织权力更大,一切都以宪法规定为基础。
“我重申,在关于第272条修正案的辩论中,不存在歧视或反对任何一方。但作为国会主席,根据会议议程来看,我们需要注意不给宪法法院造成进一步的麻烦。”
下次国会会议,将在8月16日宪法法院做出裁决后进行。其中所有动议,包括投票选举总理和第272条的修改。唯一不能做的一件事就是在宪法法院做出裁决之前接受讨论重复选举总理的动议。
因此,昨天下令结束会议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以免与宪法法院产生矛盾。如果宪法法院在8月16日做出裁决,国会会议将在三天内召开,最快可能在8月18日或19日召开,但不得故意拖延。作为国会主席必须维护国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