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征收“土地与建筑物税”利大于弊
指“房屋与土地税”已经过时 建议曼谷市长推动提高商场等业务税率 解决曼谷市税收收入下跌问题
本报讯(小朱编译)过去制定的《土地与建筑物税法》是一项广泛征求意见的法律,因为它对许多人产生了重大影响,该法律于2019年3月13日宣布生效,取代了《房屋与土地税法》和《地方维护税法》,因为这两项法律已经实施了很长时间。根据两个版本的法律进行的税收征收也不适应当前的情况。
新法实施后,地方行政机构被指定为负责征收该税收的单位,这将增强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因为在该地方政府辖区内征收的税款将成为该地方政府的收入。
原《土地与建筑物税法》起草委员会的成员,法政大学经济学院端玛妮教授透露,在起草该法律的过程中,有广泛的意见征询阶段,从私企、公众到地方政府,都有提供意见并最终将其变为法律。
对于土地和建筑物税,在泰国被认为是必要的并且应该继续实施。这是因为该法律减少了官员在确定每种类型的土地和房产税率时的自由裁量权,明确定义了税率。这与根据财产收入(如租金)计算税率的房产税不同。
同时,关于曼谷地区土地税征收的问题,曼谷市长察查此前曾谈到了向商场等征收土地和建筑物税,致总体税收收入减少的问题。对此,端玛妮教授指出,这个问题可以解决,因为《土地和建筑物税法》规定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特定业务的税率。
“当土地税实施2-3年后,将会看到税收征收的影响,因此《土地和建筑物税法》规定可以更改税率,但不能超过法定税率。”
他指出,曼谷的商场经营者也承认在实施新法后纳税有所减少,原则上,当商场的成本降低时,他们应该减少租金或服务费用,以最终使消费者受益。但在实际操作中,获益的商场方主动减少租金或服务费用很难实现。
此外,在选举期间,对于调整土地和建筑物税征收政策。领导组建政府的远进党提出了关于采用集体土地征收和梯度计算的跳跃式土地征收政策的建议,适用于价值超过3亿泰铢的个人或法人的整体土地。
关于采用合并地块征收的问题,早前在起草土地建筑税法时有过一些提议,只有一些细节上的不同,例如对于超过50莱的地块实现跳跃式税率。合并地块征税是否能够实施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在过去,没有政府有过采用合并地块地征收的政策。
“合并地块征税的方案不会对拥有少量土地的人产生太大影响,因为他们将按照正常税率纳税。然而,拥有大量土地的人将面临更高的税率。”
在这个问题上,远进党提出了一项旨在提高土地和建筑物税征收效率的建议,并认为这是政府应该采取的必要措施。土地部门应全面调查所有辖区内的土地,以获取有关土地数量和所有者的数据。
此外,土地部门应与涉及土地所有权的其他机构建立数据库连接。这项数据连接非常重要,因为这影响到地方政府的土地评估和税收征收产生。地方政府的收入将取决于提供土地税收征收所需的人力资源,以及每个辖区内的土地数量。
根据法律和家族企业税务顾问辛帕塔的说法,土地和建筑物税收的成果取决于三个部分的工作:1.调查员:负责在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内调查土地和建筑物。2.评估员:根据法定税率评估资产的价值。3.征税员:负责收取税款。
如果其中任何一个部分的工作效率不高,将对地方政府的税收产生影响,例如,税收人员数据库不完整。
至于土地税收的收入减少,与房屋和土地税相比,是因为房屋和土地税的税率较高于如今的12.5%税率。
此外,在疫情期间(2020年-2021年),土地和建筑物的税率减免,但从长远来看,地方政府将通过提高政府估价的土地和建筑物税收收入,并征收以前从未征收的荒地税。”尽管有要求取消土地和建筑物税,代之以房屋和土地税的声音,但我相信这是不可能的。”
目前,作为组建政府的主导党派的远进党,仍坚持推动这项法律,只是可能会在细节上进行改进,特别是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以防止逃税行为,因为如果税收征收方面的工作不到位,将对可税收收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