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部长:媒体报道安娜被捕不违反个人隐私法

本报讯(南云/卡卡编译)泰国的《个人隐私保护法》(PDPA)于本月正式实施,而此前因涉嫌网络诈骗案的著名变性人安娜(瓦里通·哇腊讪)于6日在素万那普机场刚下飞机就被警方逮捕,其被捕的视频也被媒体公诸于众。而安娜当即表示自己的个人隐私被侵犯,希望获得PDPA的保护。

对此,数字经济与社会部(DES)部长猜邬6月7日表示,《个人隐私保护法》(PDPA)的原则是保护人民的权利,让人民不受损失。如普通民众在商店或其它企业被拍摄到的照片不能被擅自使用,但是在第四条第三款中有针对大众媒体的规定,其中规定在报道新闻时候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记者可以自由报道新闻,并不用担心违反《个人隐私保护法》,但要注意的是不能违反媒体的职业道德标准。

如果媒体协会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也只是涉及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与此法无关。但以上情况并不包括与公共安全利益相关的工作内容。

对于安娜指称自己在私人场所遭到警员拍摄照片也属于侵犯个人权力的说法。猜邬表示,在第三条中规定,依法从事工作的政府官员或政府机构,在案件调查中有专门的法律依据,而该法的第4条中还有针对安全单位以公众利益为目的的政策工作的保护条款,也不能视为违法,因为这些单位可以在案件调查中对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取证,并保存和与相关单位交流这些材料。

猜邬表示,请不要将案件侦调、媒体报道与PDPA法混为一谈,混淆公众视听。如果有个人隐私方面的问题需要投诉,可以在数字经济和社会部设置的专门办公室进行投诉或联系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