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名撤侨将获“赴外就业帮扶基金”援助
154名撤侨将获“赴外就业帮扶基金”援助
本报讯(小雨编译)总理府发言人黛素丽表示,来自各机构的相关单位已经加快协助在乌泰国人返回泰国,截至3月5日,共协助5组197人返回泰国,而昨天(3月7日),还将有14人从波兰出发,今天还有13人从罗马尼亚出发。
197名返泰人员中,有154人为“赴外国就业帮扶基金”成员,该基金旨在为泰国人在国外找工作提供帮助,根据劳动部将资金用于帮助求职者出国工作的规定,上述人员可获得的援助总额为231万泰铢。黛素丽称,政府邀请即将出国工作的人成为该基金的会员,并向该基金捐款,它能在出国工作期间发生紧急情况时依法提供福利,无论是生病、死亡,甚至是受到战争的影响。
黛素丽表示,成为会员能够享受以下9项法律福利:
1.在国外遭抛弃时提供各种费用的福利,这对于在外务工者返回泰国是必要的,根据其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帮扶,每人不超过3万泰铢。
2.上班前或在国外工作期间发生危险后,基金将提供救助费,每人不超过3万泰铢。
3.因工伤遭辞退,可获1万5000铢/人补助金。
4.遭遇危险致身体出现残疾,可获1万5000泰铢补贴,遭遇危险致失去工作能力,可获3万泰铢。
5.在国外面临例如支付交通、住宿、食品、医疗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将进行补助。根据实际支付,每人不超过3万泰铢。
6.因疾病被遣返的情况下,如果工作时间少于六个月津贴为每人2万5000泰铢,工作六个月以上,津贴为1万5000泰铢。
7.如遇战争、自然灾害或流行病等问题,补贴为每人1万5000泰铢。
8.出国前或返回泰国期间死亡的情况,补助3万泰铢,如果在国外死亡,津贴援助金额为4万泰铢,葬礼安排的实际费用不超过4万泰铢。
9.在外国因非故意行为而被起诉的情况下或由于在工作中遭到了不平等对待的情况下,基金将协助支付不超过10万泰铢的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