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议员指控泰国环姐冠军“侮辱国旗”

本报讯(小雨编译)据记者报道,11月23日下午2点左右,法律、司法和人权委员会前顾问、上议院议员颂提亚前往曼谷市警察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诉泰国环球小姐Anchili Scott-Kemis。据悉,由于大赛方发布的宣传照中,Anchili踩着国旗的蓝色部分而遭到网友们的批评。

根据1979 年《国旗法》第53条规定,任何人做出如下行为都可能被视为犯罪,包括:1.在国旗上设计图画、字母、数字或其他任何标记;2.使用、悬挂、展示国旗的复制品,或使用、悬挂、展示有(1)类似特征的国旗;3.将国旗放在不适当的位置。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处以不超过1年的监禁,或不超过2000泰铢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两者并罚。除此之外,根据《国旗法》第54条规定,做出侮辱国旗行为者将被处以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不超过1000泰铢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刑罚并处。

《刑法》第118条规定,做出侮辱国旗及任何具有国家意义标志者将被处以不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及不超过4万泰铢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刑罚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