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aw承认接受多个境外组织资助

本报讯(言之编译) 11月5日,非营利组织“人民法律网络计划组织”(iLaw)在其脸书专页上发文表示,该组织接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国际人权基金会等多个基金会的捐款,强调所有捐款都是公开透明的。

iLaw在文中表示,“人民法律网络计划组织”始建于2009年,是一个长期致力与社会各界及普通民众共同发展人权的民间机构,iLaw的宗旨是达成民主原则、言论自由、公民基本权力和政治权力,实现泰国司法系统的公正、可监督。

在成立之初至2014年期间,iLaw一共接受了来自开放社会基金会等的5个基金会、慈善会的资助,并在2014年后获得来自Google公司的捐助至今。iLaw接收资助的机构如下:

1.美国开放社会基金会(Open Society Foundations,OSF);

2.德国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Heinrich-Böll-Stiftung);

3.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NED);

4.国际人权基金会(Fund for Global Human Rights,FGHR);

5.美国犹太人世界服务会(American Jewish World Service);

6.来自Google公司及独立人士的的单次捐款。

iLaw还在文中解释了组织工作的原则和资金来源的关系,并指iLaw会考虑哪些目标和组织目标相契合的资金来源,不局限于必须来源于哪个国家,只要是目标一致,也接收来自国内的捐款。iLaw解释称,自己起草相关的项目计划书,编列每年要开展的项目,自己发起、设计组织活动内容,同时所从事的活动不影响所获得的资金多少,同时资金来源方也不会规定活动的方式及目标。

iLaw称,组织自创始之日起的所有活动在官方网站上和资金来源方的网站上都可以查询得到,一切活动均坚持公开、透明、可监督的原则,不是秘密活动,也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与泰国和全球其它民间发展机构所从事的活动完全一样。

据悉,在前一天的一场电视辩论中,保皇派的前艺人邬·哈丽泰质问示威首领,iLaw到底是谁,为什么iLaw要接受美国和犹太人的资助,自己作为泰国人无法接受,作为泰国人更不能容忍让美国和犹太人来修订泰国的、经过民众公投的宪法。5日iLaw所作的上述声明,显见是对邬·哈丽泰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