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党决定不派人参选府级行政机构主席

本报讯(言之编译) 巴差叻力量党28日下午召开执委会议并达成决议,决定不以政党名义派人参加府级地方行政机构委员会委员及主席的竞选。该党秘书长阿努察表示,巴党之所以不派人参选府行政机构主席,主要是担忧恐违反现有法律的规定,而非党内存在严重分歧。

根据目前的《地方领导人及议员选举条例》第34条规定,如果查实有政治公务员、民代、上议员、地方行政官员、地方议员或其他政府官员存在利用个人职务打压候选人,或给候选人造成有利或不利影响,由中选会、府级选举委员会主任或中选会常驻地方行政机构官员下令停止该行为;或由发现上述情形的选举委员会官员下令停止该行为并上报中选会。巴党发言人帕察琳女士表示,鉴于上述规定,巴党执委会认为如果直接以党名义选派人员参选会面临诸多限制,故考虑不派人参选。

对于巴党上述决定,很多人认为可能是内部出现严重分歧所致。对此,总理府事务部长、巴党秘书长阿努察表示,目前还不能确定,民代、政治公务员是否可以助选,一般说来非公务时间也可以帮助竞选,所以巴党考虑不去关注地方选举。

至于作为联合执政党的其它党派会如何决定,阿努察表示还不知道,每个政党有不同的想法。巴党只是不想在这一点上冒违反法律规定的风险,并非党内存矛盾。目前政府内阁、泰自豪党都已经向中选会就此问题发出问询函,但尚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