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西拉责骂普吉官员事件不违宪
民代西拉责骂普吉官员事件不违宪 宪庭同时宣布不受理要求裁定探玛纳任职资格案
本报讯(言之编译) 宪法法庭7月1日宣读对民代联署要求撤销巴差叻力量党西拉任职资格案的裁决,宣布西拉不构成违反宪法规定的干预公务体系运作罪,撤销对西拉的指控。另外,宪法法庭还宣布不受理要求裁定农合部助理部长、巴党民代探玛纳任职资格的上诉。
据悉,巴差叻力量党民代西拉一行于2019年8月18-19日前往普吉府,以民代身份了解当地违章建筑案件,期间大声斥责普吉甲伦地方警局副局长巴藤,并抱怨警方没有给民代一行提供安全保护。此事被人拍摄视频后传到社交媒体上,引起外界热议。57民反对党民代籍此联署,向民会议长提出,并由民会议长就西拉是否违反宪法第101(7)条款,第185(1)条款进行裁定。
宪法法庭透露,宪庭大法官以7比1的结果裁定,西拉的做法尚不构成利用民代职务之便,干预公职人员工作的罪名,以至于须作出剥夺其民代资格的处罚。
宪法法庭审议获悉,西拉承认,尽管并未获得相关调查委员会的授权,但自己和团队前往普吉视察,并在此期间和当地警局官员有交流。期间,西拉在获悉没有对违规建筑者进行处理后确实有不当言论;另外,警方没有安排对西拉等人提供安全保护也属实。
宪法法庭裁决认为,西拉的上述行为旨在敦促政府官员能依法行事,西拉的言论是表达与巴藤警官不同的意见。其针对的当地政府官员的言论,也是在了解当地违章建筑情况,听取当地官员的解释。所以宪庭认为,上述行为不构成民代利用职权,干预公务人员的工作。
但与此同时,宪庭西拉针对巴藤警官和当地官员的言行,如果有人认为缺乏礼貌,与其民代身份、职位不符,可以按照法律相关的规定,向国家监察、宪庭事务单位主管或独立机构寻求追究其言论过失的责任。
此外,宪法法庭当天的会议还表决通过,决定不受理54名民代联署要求裁定农合部助理部长、巴党名单民代探玛纳上尉的民代任职资格的案件。该案件涉及探玛纳妻子持有孔堤市场公司股份,而该公司和泰国码头局有租用场地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