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瑶瑶编译) 泰国保险协会主席阿伦透露,目前,泰国保险协会已经就提高交通事故保险赔付问题,与保险业监管与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商议,且各方已达成一致。对于在汽车交通事故中不幸丧生者,保险赔偿金将由原先的最低60万铢/人提高至最低100万铢/人。


阿伦表示,增加部分主要来自交强险赔偿从原先的30万铢提高至50万铢,而自愿购买的保险部分,对于丧生者,赔偿金额由原先最低30万铢提高至50万铢,其余交通事故的赔偿仍按照保险合约规定,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20万铢,如超20万铢,则需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商议。
阿伦说:“以后车祸遇难者的交强险和自愿购买的保险的赔偿金额都将提高,因此遇难者所获的赔偿总金额将不低于100万铢,此事已经获得保险公司和保险业监管与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的一致同意。这次调整保险赔偿的宗旨是为帮助车祸事故遇难者及家属,而伤者的赔偿金额将维持现在的交强险最高赔偿不超过8万铢。”